2月17日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通告
2月20日起
调整通川区一小(西外校区)
周边道路上放学期间交通组织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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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通川区一小(西外校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缓解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调整优化通川区一小周边道路上放学期间交通组织措施,现通告如下:
交通组织调整时间
上学时段:7时30分至8时30分
放学时段:16时30分至18时30分
交通组织调整措施
(一)体育路龙泉路路口至体育路金牌路路口路段调整为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即从体育路龙泉路路口进、从体育路金牌路路口出),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左侧单排临时停放(车头朝金牌路方向);
(二)金牌路金兰路路口至金牌路东乡街路口禁止车辆通行及停放(允许至达锦苑小区车辆从金牌路金兰路路口通行);
(三)金牌路东乡街路口至金牌路塔石路路口路段调整为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即从金牌路东乡街路口进,金牌路塔石路路口出),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右侧单排临时停放(车头朝塔石路方向);
(四)东乡街巴渠东路路口至东乡街金牌路路口路段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即从东乡街巴渠东路路口进、东乡街金牌路路口出),有临时停车需求的,请停放至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严禁乱停乱放。
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2月2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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