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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外培训!通川区教科局发布重要提醒

未知

新学期又开始了

一些家长是否又在纠结

给孩子们报什么培训班呢?

为保障学生

参加校外培训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9月6日,

通川区教科局

发布《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就参加校外培训机构

发出温馨提示。

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一、要理性参加培训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良好习惯。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理性选择,切忌盲目跟风,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按照要求,不在周末及节假日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

二、要慎重选择机构

◆ 一看,看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即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证照均需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

◆ 二试,先试听一两节培训课程,满意再签订合同、缴费;

◆ 三存,保存好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资料、培训合同、收费发票等;

◆ 四查询,可登录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s://www.jyaqbz.cn)查询机构信息。

三、要清楚收费时限

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向社会公示,须开具正规票据,最长交费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交费后一定索取票据。

不要相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及口头承诺,抵制“预付费享优惠”、“买一年送一年”等惯用促销诱惑,避免培训机构倒闭“跑路”“钱课两空”。

四、要签定培训合同

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遇纠纷,协商解决或调解不成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孩子减负是社会、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通川区教科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 应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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