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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招生及收费

未知

8月30日,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目前,通川区正在积极推进“营转非”工作,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期间,通川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郑重提醒各位家长朋友:

  1.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全面完成“营转非” 登记前,不得再招新生及收费。请家长朋友在12月31日前切勿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2.按照“双减”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周末、寒暑假及节假日开展培训活动。请自觉抵制此时间段开展的违规培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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