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集中上线影响,我市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经研究,我市决定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至2022年2月28日。
广大市民可通过银行代收、电子税务局缴费、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和现场缴费的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延长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缴费人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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