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违法停车管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改善通行秩序,营造更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达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3月22日发布通告,决定将我市城区21条主要道路(路段)设定为第一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详情如下:
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道路(路段)
(一)金龙大道(演展中心至金龙立交)
(二)凤凰大道(朝阳中路至马莲路)
(三)金山北路(朝阳西路至阳平路)
(四)巴渠西路(金山北路至金山顺街)
(五)金山顺街(朝阳西路至巴渠西路)
(六)铁北巷(金山顺街至朝阳西路)
(七)朝阳西路(铁北巷至金兰路)
(八)朝阳中路(金兰路至红旗路)
(九)朝阳东路(红旗路至通川中路)
(十)文华街(荷叶街至来凤路)
(十一)荷叶街(红旗路至柴市街)
(十二)大西街(红旗路至翠屏路)
(十三)红旗路(朝阳中路至红塔路)
(十四)来凤路(通川中路至红旗路)
(十五)通州大道(仙鹤路至达州南收费站)
(十六)达川大道一段(通川桥头至通州大道)
(十七)达川大道三段(教育局路口至一新国际)
(十八)万达路(达川大道至七里街)
(十九)健身路(汉兴大道至南国大道)
(二十)绥定大道一段(三里坪天桥至达川区政府路口)
(二十一)麻柳大道(万达路至南国大道二段)
严格管理措施
所有机动车在本次设定的严管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非现场执法和执勤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方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共同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8日0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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