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维护群众参保权益,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相关通告,详情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间办理参保缴费的,按《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均财政补助为610元。
三、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收。通过天府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农、工、建等银行手机APP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缴费—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三)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五)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四、特殊群体资助
(一)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全额资助。
(二)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资助标准为262.5元/人/年,个人缴纳87.5元/人/年;
(三)已稳定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75元/人/年,个人缴纳175元/人/年;
五、其他事项
(一)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驻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医保服务窗口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厅办理参保登记。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
(二)没有在集中办理期内缴费的缴费人(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除外),无法享受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不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请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医保服务窗口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厅办理暂停参保业务。
(四)缴费人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达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3326933
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2149082、0818-2145266
达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5336833
万源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8622262
宣汉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5872688、0818-5588928
大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6248966
渠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7226801
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818-8181631、0818-8181635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0818-3199018
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 0818-5106135、0818-510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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